去年,有两项重要的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全面实施,分别是GB4806.1-2016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和GB9685-2016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》。
这两个基础标准是适用于不同材料的10个GB4806系列产品标准,生产环节管理的GB31603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以及配套的GB31604系列等50个检测方法标准,在整个标准体系中起统领性作用。
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送检须知
从2017年4月19日起,国家卫计委和食药总局发布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》(GB 4806.1-2016)等一系列标准相继实施,新国标在原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做了较大的归纳和整合,构建了一个从原料、添加剂到产品以及产品生产过程和检测方法全覆盖的标准体系,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各项安全项目要求。那么针对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企业送检应该注意哪些,小编下面汇总了送检小知识五问五答,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。
1、哪些样品需要重复进行三次试验?
答:依据GB31604.1-2015,第5.1.2条,对于预期重复使用的样品,如水瓶,锅,热水壶等,需重复进行三次试验。
2、接触固体的样品,选用哪种模拟物和条件?
答:依据GB31604.1-2015附录A中,预期接触固体的样品,除预期接触的食品表面含水(湿面)或油脂(面包)的样品外,没有对使用的食品模拟物进行规定。因此,可以认为这种类型的产品不需要进行总迁移量或特定迁移量(注意不包括残留量,比如ABS中丙烯腈单体残留还是要测)的检测。常见的这类型样品有:米缸、面粉袋等。
3、关于样品量:
a.容器类的,比如150mL的奶瓶需要多少个?巨大容器,比如20L的水桶至少要多少个?
b.接触食品非容器类的按面积计算,需要多少?
答:a. 容器类如奶瓶一般做总迁移量做一种浸泡液需要2个,做高锰酸钾消耗量需要2个,重金属需要1个。巨大容器如水桶如果客户可以切割成平面送样就可以按面积计算,如果不方遍切割仍然是做一种浸泡液需要2个。
b. 总迁移量做一种浸泡液需要2.4 dm2 (平方分米)的样品,做高锰酸钾消耗量需要2.4dm2的样品,做重金属需要1.2 dm2的样品,把每个项目所需样品量相加为一共需要的样品量。如果需要复查的话样品量乘以2。
4、送检样品数量如何确定?
答:送检样品量的总面积需满足检测所需,一般送检样品总面积为18dm2即可满足检测需求。
5、不锈钢产品,如果不能确定类型,根据牌号去查询,具体该如何查?
(奥氏体、奥氏体•铁素体、铁素体、马氏体)
答:可以根据标准GB/T20878-2007《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》,查询表1~表4里面不同类型的不锈钢对应的不锈钢牌号即可确定不锈钢类型。
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目录
GB 4806.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
GB 4806.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
GB 4806.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
GB 4806.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
GB 4806.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
GB 4806.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
GB 4806.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
GB 4806.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
GB 4806.10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
GB 4806.1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
GB 4789.1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
GB 5009.15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
GB 9685-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1493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(饮)具
GB 31604.1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,3-苯二甲胺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,3-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1-氨基十一酸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-辛烯和四氢呋喃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,4,6-三氨基-1,3,5-三嗪(三聚氰胺)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
GB 31604.1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1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0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醋酸乙烯酯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对苯二甲酸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中二氟二氯甲烷的测定
GB 31604.2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
GB 31604.2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铬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塑料中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
GB 31604.2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二酸二(2-乙基)己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2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酸甲酯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0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木质材料中二氧化硫的测定
GB 31604.3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镍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全氟辛烷磺酸(PFOS)和全氟辛酸(PFOA)的测定
GB 31604.3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
GB 31604.3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乙胺和三正丁胺的测定
GB 31604.3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3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纸中多氯联苯的测定
GB 31604.40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1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锑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2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3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胺和己二胺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4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5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氰酸酯的测定
GB 31604.46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游离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7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、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
GB 31604.48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醛迁移量的测定
GB 31604.49-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、镉、铬、铅的测定和砷、镉、铬、镍、铅、锑、锌迁移量的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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